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管理学院
管院教务[2021]11号

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比例设置的
通 知
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(北京)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范(2019修订)(中矿大京教字76号)》,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由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、现场答辩三部分成绩综合确定。三部分各自所占比例,经过2021年5月27日线上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,决定更改如下:毕业设计(论文)综合成绩由指导教师、评阅教师、现场答辩三部分成绩综合确定,其中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占30%、评阅教师评定成绩占20%、现场答辩评定成绩占50%。
特此通告,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。
管理学院
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
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印发